中国政法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 2017-03-23 12:24:00

中国政法大学2017自主招生章程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章程

一、领导机构

  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不限应届、往届),文理兼收。2017年自主招生总录取计划不超过10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报名组别 录取计划 可录取专业
应用型卓越项目 20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50 法学、哲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
涉外型卓越项目 30 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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