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安顺学院 2017-03-04 08:49:36

安顺学院2017招生章程

2017年安顺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4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学院专科分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安顺学院(学校代码:10667)

  第四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邮编:561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安顺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纪委(监察室)及相关校属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分类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分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安顺学院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具体负责分类招生的选拔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分类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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