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2017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女子学院 2017-01-08 10:16:10

2017年湖南女子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女子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的湖南女子职业大学(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题写校名),2010年3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是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女子学院,是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学费

  湖南女子学院2017艺术专业学费

  1、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计划暂定为全国645名,各省最后计划确定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5、以上学费属2016年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6年湖南省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报考条件和须知

  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空中乘务考生身高在1.63米至1.73米之间,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其他身体条件以符合《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特格检查鉴定标准》。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并需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请注意身份证号码、考生号或报名序号、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是否填写正确,如填写不清楚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试时必须持各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专业考试通知单》、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及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美术类专业自备画具,试卷纸张由学校统一准备;音乐表演专业自备服装和除钢琴以外的乐器。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违纪情况上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

  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考。

三、设点省份与考试时间安排

  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计划表

序号 省份 类别 考试地点

报名

时间

考试

时间

各省计划

1 山西 美35 太原师范学院 网报:1.17-2.9 2.11

67

音15、舞5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7-8

2.9

播音12 山西传媒学院 网报:12月26日到30日

1.14

2 江苏 舞5、播音10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网报:1.11-15 1.19

15

3 广西 美30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

1.17-18 1.19

50

音10、舞5、播音5 广西师大音乐学院(桂林) 2.7-8

2.9

4 新疆

美20、音10、舞5、

播音8

新疆师范大学 待定 待定

43

5 甘肃 美30、音15、舞15、播音15 兰州艺术学校 2.10-2.11 2.13

75

6 山东 空乘30 淄博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1月12号到19号,2月3号到4号 2.8

60

音15、舞5、播音10

7 贵州 音15、舞5、播音5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10-11 1.12

25

8 河南

美55、音25、舞5、

播音15

郑州铁六中(老校区) 网上报名2.9-13 2.17

100

9 河北 美40、播音10,音乐10,舞蹈5 河北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美术)

美术

2.7-8日

2.10

65

河北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音乐、播音) 音乐、播音2.7-8日

2.9

河北招考大厦(舞蹈) 舞蹈2.6-7日

2.8

  注:今年我校拟在9个省设校考点,如无特殊情况,以上时间不会变化。如有变动,我校会在官网上单独公布。以上计划(不包括湖南省也不包括承认联考成绩的计划)为暂定计划,最终计划以各省教育厅考试院公布为准。凡网上报名的请关注当地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四、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专业(声乐)

  ①形象考察;

  ②声乐作品演唱:自备曲目一首(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作品体裁不限;钢琴伴奏);

  ③视唱(现场抽题)。

  2、音乐学专业(器乐)

  ①形象考察;

  ②器乐作品的演奏:

  A:钢琴方向:考生需准备2首作品,抽考一首;

  B:其它器乐方向(仅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考生需准备不同风格乐曲2首,由考官抽考一首(自带乐器);

  ③视唱(现场抽题)。

  3、音乐表演专业(声乐)

  ①形象考察;

  ②声乐作品演唱:自备曲目一首(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作品体裁不限;钢琴伴奏);

  ③视唱(现场抽题)。

  4、音乐表演专业(器乐)

  ①形象考察;

  ②器乐作品的演奏:

  A:钢琴方向:考生需准备2首作品,抽考一首。

  B:其它器乐方向(仅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筝、二胡、阮、中胡、琵琶、扬琴、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等):考生需准备不同风格乐曲2首,由考官抽考一首(自带乐器);

  ③视唱(现场抽题)

  5、舞蹈编导专业

  ①形象考察;

  ②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测试;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技巧;

  ③个人剧目表演:可选自编舞蹈、学习剧目或舞蹈组合,舞种不限。时间在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带)。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①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

  ②语言与主持能力考察:自备、指定稿件朗读、即兴述评或模拟主持;

  7、空中乘务专业

  ①形体测试:身着非连体泳装首先进行形体测试,并做规定动作进行形体观察,然后进行行走步态测试;

  ②语言表达:用中英文朗诵指定稿件、回答评委提问;

  ③才艺表演:仅限于舞蹈、声乐、朗诵、小品、曲艺、健美操和武术其中的一项,所需物品自行准备。

  8、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

  ①素描: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色彩:考试时间150分钟。

五、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下述条件,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适当兼顾地区间平衡,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一条 前提条件:各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条 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相同者,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再同分,则再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三条 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含优惠分);其它省市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成绩之和(含优惠分)。

  以上为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湖南省采用联考成绩,按文化加专业总分录取,其它采用联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的部分专业,同校考录取原则。

六、相关问题说明

  1、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中旬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2、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属2016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7年湖南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针对全校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有:(1)国家励志奖学金;(2)国家助学金;(3)游学奖;(4)特等奖学金;(5)优秀特困生奖学金等。

  5、学校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邮 编:410004

  电 话:0731—85570812,82825069、82825068、82766142

  传 真:0731—85652796、85686411

  招生网址:http://www.hnnd.com.cn/zsjyc/zs/index.jsp

  本艺术类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湖南女子学院

  湖南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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