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2018-08-13 13:40:14

第三十五条 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 学院在招生期间,需要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将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在《高考信息登记表》中填写清楚。

第三十七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运城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复旦大街2155号

邮政编码:044000

咨询电话:0359—25108882510022

传 真:0359—2510022 2510008

  招生网址:www.ychlxy.com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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