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河北东方学院 2018-08-10 14:00:19

十一、奖学、助学办法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十二、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电话:010-80841926、010-80841927

传真:010-80841927

网址:www.hbdfxy.cn

邮编:0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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