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18-08-06 14:17:40

八、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1.证书类别: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并以“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名称具印;对条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的学士学位。

九、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十、信息公开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十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章程由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210023

学校网址:http://www.naujsc.edu.cn

咨询电话:(025) 85780042、(025) 85780043 传真号码:(025) 8578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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