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2018-07-31 15:11:00

第五条 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自治区)招考管理部门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录取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1.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

2.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3.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自行调剂至该省(市、区)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浙江省实行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6.江苏省对投档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CC(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7.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数占总计划的1%。

第六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详见当地省(市、自治区)招考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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