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7 来源: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章 学费及其他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收取各项费用。

第十九条 奖、助学政策:

1.学院学生按规定每年享受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三庆集团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年分别为: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和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学院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按规定当年新生从生源地直接办理;大二、三年级学生由学院协助办理。

第二十条 退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 0531-80958070 80958080 80959333

传真:0531-80958181

网址:www.sdkevin.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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