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7 来源: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分数优先原则。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高考文化成绩优先,各专业无级差。

2.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院提供英语教学。

4.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5.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一条新生教材、卧具、军训服装等费用在学生入学注册时预收,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第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十三条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

1.政府奖助学金。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统一规定,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000-4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生/年

2、学院奖学金。学院按照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学院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元/生/年
二等奖学金500元/生/年
三等奖学金300元/生/年

3、企业奖学金。企业冠名班、订单班另设企业奖学金,按照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其中冠名班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
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
订单班一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
二等奖学金800元/生/年
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

4、校内勤工助学。学院按在校生人数的5%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时间每天不超1个小时,每岗工资300元/月。

5、助学贷款。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开放“绿色通道”,并支持、指导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名额限制。

6、企业助学金。学院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新生报到后在理工专业学生中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组建企业订单班,企业为订单班学生按照学费住宿费全额标准提供助学金(三年累计18600元/人)。

第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6-7575021 7575089 7575196

传真:0536-7575196

学院网址:http://www.qledu.net/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邮编:2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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