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7 来源: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十九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对于2018年浙江省进档考生(艺术类除外),入校一个学期后,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实行转专业承诺,确保考生进入意向专业。具体如下:

(1)超过浙江省二段线70分及以上,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第一志愿专业。

(2)超过浙江省二段线60分及以上,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前三志愿专业之一。

(二)学校与浙江工商大学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末,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关于选拔部分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学习实施办法》。

(三)所有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四)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可获得申请我校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学习资格。

(五)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的特别优秀奖学金。

(六)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七)设立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元/生/年
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按照《浙江省2018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现行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学费27750元/人·学年;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学费2475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8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及多类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六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官方微信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jhzcc.edu.cn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怎么样?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