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日期:2018-07-23 来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七、录取规定

(一)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方式:我院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三)各专业录取批次及招收比例

1.公安类专业在本科三批结束后,高职(专科)批前投档录取。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按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2.非公安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投档录取。报考非公安专业的考生,按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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