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2 来源: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录 取 原 则

1、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所有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1)浙江省录取规则

学校自2017年起在浙江省实施招生考试综合改革录取,对各专业设定了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填报相关志愿,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录取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每一段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2)其他省份录取规则

A、对采用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省市,执行该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B、对采用院校志愿优先的省市,执行该省市的投档规定,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C、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按实考分数排序,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体育和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7422148

(2)传真:0574-87422003

(3)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6)招生网址:http://zs.zbti.edu.cn

第三章 附 则

1、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中澳合作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霍姆斯格兰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3、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设计专业第一学年在宁波本部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我校宁海校区就读。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第一学年在宁波本部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我校慈溪校区就读。旅游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第一学年在我校慈溪校区就读,第二学年起在宁波本部就读。

4、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具体学费见附件。

5、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新生奖学金,特等奖2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0元/人,具体见我校2018年《学生手册》;在校生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和寒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6、本章程自2018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执行。

7、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工商职业学院怎么样?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