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大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北方民族大学 2018-07-13 13:45:27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家对艺术、体育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复测。经复查或复测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通过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信息网和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被录取考生由学校通过邮政EMS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入学之后,学校通过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学历学位证书种类: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北方民族大学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6992 2066335

传真:(0951) 206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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