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大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18-07-11 13:59:15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位管理规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426126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第三办公楼113室

邮政编码:100192

学校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bistu.edu.cn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本校咨询工作人员提供的任何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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