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2018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长江师范学院 2018-07-05 13:47:58

第八条 奖贷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费8000元/生/年
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5000元/生/年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
二等助学金3000元/生/年
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校长奖学金:对高考成绩优异学生设新生启航奖3000元/人,名额不超过新生总人数的2%;对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学生设学业成就奖5000元/生/年

3.师范专业基本奖学金:生均30元/月。

4.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一等奖学费1200元/生/年
二等奖学费700元/生/年
三等奖学费400元/生/年
学习优秀奖200元/生/年
另设有学生科技创新奖、学生先进个人奖等单项奖学金。

5.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学生所在地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未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学校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第九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长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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