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重庆邮电大学 2018-07-05 08:46:52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

第十七条 各专业学费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学校2018年报考指南),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 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四年期间28000元/生/年
国外修读期间还需按外方学费标准另缴外方学校学费;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四年期间30000元/生/年
国外修读期间还需按外方学费标准另缴外方学校学费;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九条 新生住宿费为800元~1200元/每生每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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