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绵阳师范学院 2018-07-03 16:55:38

第二十条 新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 住宿费 奖贷学金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住宿费:学校住宿费用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至1200元。

第二十三条 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免费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mnu.cn)。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免费定向培养生招生事宜,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6-2200001、2202650(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m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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