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大科文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2018-06-18 11:28:08

十、新生报到: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或入学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具体报到信息以学院正式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十一、奖助学金:

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等多项学生奖学金,年发放金额500余万元。奖学金及各种奖励获奖面达到45%。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可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在校期间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监督保障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516)80270222、80270277、83403587、83500188

传真:(0516)83500188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21116

招生网址:http://kwzs.jsnu.edu.cn

十五、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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