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大镐京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2018-06-15 10:30:26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条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名称具印。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对在校大学生的各种资助,包括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或[2500元/生/年];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另外,学院还设立了“镐京成长”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班干部奖学金、四级英语奖学金等;与此同时,学院还为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贫困生资助体系。另外,对A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的考生,报到入学后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须在填报志愿结束后与学院招生办联系备案,以备案信息为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四条 网址:www.kdhj-edu.net 邮箱:kdhjzb@163.com

电话:029-33819851 传真:029-33819850 邮编:712046

地址:陕西省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起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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