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2018-06-14 12:51:43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

3.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各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安徽省考生在录取过程中,按照安徽省招委、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参照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中的分数排序原则。

7.浙江、江苏、海南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各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严格按照2018年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办法执行。

八、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我校修完专科课程且学业合格,授予我校专科文凭;符合爱尔兰格里菲斯学院本科就读条件的学生赴格里菲斯学院就读成绩合格者,由格里菲斯学院颁发本科学士学位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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