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安康学院 2018-06-06 15:16:42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做出少量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

第十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参照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专业安排按照分数清方式确定,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考生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将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

(3)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高职单招本科(以下简称“三校生”)录取办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报考我校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是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语种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六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查询。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南京工业大学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