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渭南师范学院 2018-06-04 20:00:47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最终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渭南师范学院。学校各专业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渭南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渭南师范学院2018年报考指南》;

2.学校网站:http://www.wntc.edu.cn;

4.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13)2136900;2133998;2133342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渭南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由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问题,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经叔平教育基金”奖学金、“渭华学子?企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如与考生所在省(市、区)有不符的,以生源所在省(市、区)的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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