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016招生简章

日期:2016-06-11 来源: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点击

2016年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95号

  二、学院代码:12704

  三、学院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李力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各专业往年的招生情况和生源质量,以及当年的具体生源构成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来分配具体招生计划,其中省外招生计划如在当地无生源情况下,将调回本省,并按照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计划分配。

  九、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达到其所在省份最低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文、理科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4、山西省播音与主持专业使用省联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歌舞表演专业使用省统考舞蹈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影视动画专业使用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空中乘务专业:

  (1)身高要求:男生173cm---184cm,女生163cm—174cm;

  (2)体重要求:(身高cm-110)×2±10;

  (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4)色觉、嗅觉正常,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

  (5)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6)容貌端庄、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肝炎及慢性病史,无明显外八字。

  8、对口升学录取规则:①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美术、影视动画、工艺美术品设计、播音与主持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对口升学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按山西省对口升学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十、学费标准及待遇: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表演类专业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二、其他: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95号

  邮编:030001

  学院网址:www.sxyz.com

  咨询电话:40083517990351--2246178

  传真电话:0351--2246187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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