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18招生简章

东北石油大学 2018-05-27 10:13:30

东北石油大学2018招生简章

2018年东北石油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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