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2018招生简章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18-05-27 11:04:26

哈尔滨理工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哈尔滨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录取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哈尔滨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

第三条 哈尔滨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哈尔滨理工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主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校纪委书记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同时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成立招生委员会并行使相应职责。

第五条 哈尔滨理工大学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校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监察工作。

第六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哈尔滨理工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