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日期:2017-07-15 来源: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院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复查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邮政编码:563000

  区 号:0851

  联系电话:28609366

  传 真:28204408

  咨询电话:28204791、28205801

  监督电话:28643387(兼传真)、28609366

  电子邮箱:kjxyzsbgs@163.com

  学院网址:http://mts.zmc.edu.cn/

  招办网址:

  http://www1.mts.zmc.edu.cn/zzjg/xgb/ca02.asp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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