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大康达学院2017招生简章(江苏省)[招生网址]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7-06-28 13:43:05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

  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3、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22000

  4、E-mail:kdzjb@njmu.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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