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郑州科技学院 2017-06-20 19:02:24

  十二、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各省区招生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按照生源省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投档。

  (三)调档按照各生源省规定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四)艺术类只面向河南省、山东省、甘肃省招生,专业成绩以本省联考或校考成绩为准。

  1.美术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线者,按照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占40%的原则依次录取。

  2.音乐类、舞蹈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线者,按照专业课成绩高低原则依次录取。

  (五)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以生源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线者,按照文化课成绩高低原则依次录取。

  (六)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审批,经核准备案后由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和我校网站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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