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2017-06-21 19:12:37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

  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春季高考招生对象为参加春季高考考试的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专业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6)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7)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8)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录取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第十六条招生省份

  2017年我校面向山东、河南、河北、安徽、内蒙古、山西、四川、甘肃、贵州、新疆共10个生源省份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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