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7 01:17:38

  第四部分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我院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第一志愿的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规则按各省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专业成绩达到投档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分的考生。

  6.所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有填报愿意调剂志愿的,可综合考虑缺额专业人数择优录取;否则按退档处理。

  7.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8.男女比例:不限。

  9.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专业。

  10. 凡填报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高:女162cm及以上,男172cm及以上;

  (2) 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

  (3) 牙齿排列整齐、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4) 无纹身、无染发,男生无打耳洞;无明显体味 ;

  (5)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 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

  (7)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备注:以上报考条件在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条件不达到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

闽西职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