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信息技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7-06-28 09:03:26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因专业性质要求,宜男生报考。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体要求可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citpc.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联系电话:18946789595

  联系人:杨宏伟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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