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日期:2017-07-14 来源: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四、录取规则

  (一)依据黔招委[2016]40号)《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普高招生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实施录取工作。

  (二)录取语种为英语。

  (三)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具体录取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三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五)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护理专业: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2.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3.空中乘务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女生身高1.62米—1.75米,男生身高1.72—1.82米,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疾性病;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4(4.6);

  4.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5.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

  ⑴招生条件及相关政策根据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的文件执行。

  ⑵招生录取:由省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招生。对参加考试统一录取的考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录取。

  (六)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方式按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还可享受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同时,学院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录取通知书经邮政寄送到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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