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2017-06-26 20:11:24

  十、录取规则

  非艺术类录取原则

  投档比例:以各省市统一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为依据,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及本校招生计划数划定投档比例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无相关科目加试要求,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同分处理: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如无相关规定,则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对于上海考生,还需对考生的上海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

  专业调剂: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录取;凡不愿意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加(降)分政策:认可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艺术类录取原则

  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 控制线

  文化达线,遵循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若考生同时取得多个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可以兼报相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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