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日期:2017-07-18 来源: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

  1.普通文理科专业:每生每年23800元;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26000元;

  3.学分互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就读学费:旅游管理(学分互认)“2+2”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分互认项目每生每年338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1900元(依住宿条件不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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