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农林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信阳农林学院 2017-06-17 10:26:17

第八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九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为帮助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给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学校已连续多年成功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学校荣获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授予的“全省大中专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信阳农林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通讯联系 通讯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北环路1号 信阳农林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邮政编码:464000

  学校网址:http://www.xyafu.edu.cn

  联系电话:0376-6687698 6698022、6698021。 传真:0376-669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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