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7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2017-07-05 07:47:52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以下简称“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我校是2004年5月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宋庄)。毗邻北京市政府。学校基于建设国际化、应用型、高品质商学院的精准定位,积极融入行业、融入国际。2010 年,学校通过了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的审核,成为国内首家独立学院会员单位;

  2014年与北京大学等24 所高校同时被认定为'北京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成为北京市唯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

  2015 年,在加拿大维多利亚市建立北美分校,率先成为国内首家在海外建立分校的独立学院。并于2016年在美国洛杉矶设立“艺术基地”,在美国硅谷设立“双创基地”,同时在英国开设了“英伦大学堂”,为学生搭建“国际课堂”;

  2007年至今,我校已与英、美、新西兰、加拿大等7个国家20多所大学建立了“2+2+1”和“3+1+1”等多种形式的中外联合培养项目,近些年通过学校的国际办学合作平台出国深造的学生近1000人。学校借助首都和国际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搭建了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培养、商科人才培养三大平台,构建出国、就业、创业、考研四类成长成才的培养体系,2017年全面实行新型导师制,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养、卓越专业能力和广博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2016年毕业生就业率居北京独立学院之首,学校办学声誉良好,办学实力雄厚,办学成果显著。

  第五条 学校名称: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国标码:1363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设立由校领导、招生就业处等组建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等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北京市教委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校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计划,2017年拟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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