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招生简章[住宿费助学金]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7-07-03 14:39:31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费与住宿费

  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具体学费标准将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分互认项目,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900元,均为空调房宿舍。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http://xg.nfu.edu.cn)相关栏目查询。

  第三十四条 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院奖助政策

  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广东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助学基金、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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