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

重庆文理学院 2017-06-15 19:27:48

  第十六条 学费与住宿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按学年制学费标准大致为师范类3125-5625元/年,普通类3700-6250元/年,艺术类4500-11500元/年,体育类4375-5625元/年。学校已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其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1、重庆长江轮船公司与我校合作的订单培养专业有学费和培训考证费,学费由重庆文理学院收取,标准为: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4000元/年,机械电子工程5625元/年;培训考证费按照重庆长江轮船公司与新生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执行,即费用由重庆长江轮船公司代收,总额为23000元,分三年分别收取,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填报。

  2、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书本费属于代收费,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多退少补原则。

  第十七条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须在开学报到前以书面传真或邮寄方式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后逾期1周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且后果自负。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八条 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校设综合奖学金:特等2000元/年、一等1200元/年、二等600元/年。

  创新创业奖学金:一等10000元/年、二等5000元/年、三等3000元/年。

  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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