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日期:2017-07-14 来源:四川文理学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免费师范生除外)。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金、贫困生补助、广州助学基金等奖优助学基金,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

  查询网址:http://zjc.sasu.cn(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18-27900272790101

  微信公众号:scwlxyzs

  电子邮件:scwlxyzs@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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