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旅游职院2017招生简章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6 18:51:27
2017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黑龙江省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层 次: 高职
学校代码:国标 13729
省内 4076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基本情况: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经贸旅游类高等职业院校。是省级优秀骨干高职院校,也是中等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养基地,还承担着国家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地方公共机构的职能,是国家商务部援外官员培训基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更好地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了保证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院各种形式招生的招生章程制定、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学院院领导、教学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
第五条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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