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艺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2017-07-04 08:49:13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

  其他表演类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

  主持与播音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

  美术类专业每生每年11000-13000元;

  其它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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