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工学院2017招生简章

首钢工学院 2017-07-02 14:54:00

首钢工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首钢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首钢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社会了解首钢工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首钢工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首钢工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

  3、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

  4、基本情况:

  首钢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工科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是北京钢铁学院分院,始建于1978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首钢工学院。1999年以前,学院以培养本科生为主,有六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首钢分配。其后,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学院确立了以培养有鲜明特色的、适应我国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开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创新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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