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大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日期:2017-07-12 来源:贵州师范大学

  第八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6701855 86701964 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邮编:550001

  网址:http://www.gznu.edu.cn E-mail:zjc@g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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