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大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陕西师范大学 2017-07-01 09:13:57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详见2017年新生缴费须知。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免费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和国家专项学生录取入学后的待遇及就业问题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详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和我校就创网(http://job.snnu.edu.cn)。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按照专业(类)当年分流办法进行分流。

  第二十九条 为了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偿”助学体系,详见我校学生资助网(http://zzzx.snnu.edu.cn)。

  第三十条 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snnu.edu.cn。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119。

  第三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举报邮箱:jiwsh@snnu.edu.cn。

  第三十二条 若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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