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7招生简章

日期:2017-07-12 来源: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英文译名: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二、举办者: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三、学校地址:学校共有航空港、龙泉两个校区。

  航空港校区: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

  龙泉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

  六、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七、办学特色:以信息学科和大气学科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

  八、办学历史:1951年建校,原隶属中国气象局,2000年划转至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九、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并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 学校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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