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2017招生简章

南京晓庄学院 2017-06-17 14:28:31

南京晓庄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南京晓庄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2017年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市、区)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京晓庄学院。学校代码:国家代码11460。学校在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为1120(普通类和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培养)、1439(4+0联合培养项目)、1620(中外合作办学和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其他各招生省(市、区)的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莫愁校区),邮政编码为210017。

  第六条 2017年我校面向江苏、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公办本科生。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招生代码1120、1439、1620)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BC(含BC)级以上、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含4C)级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报考艺体类的江苏省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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