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 2017-05-02 12:27:22

华北电力大学2017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2017年华北电力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有关省(区、市)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并于5月15日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考,两地考核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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