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17-03-17 14:29:48

北京经济管理学院2017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2017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二、学院性质

  北京市教委直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三、招生办法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按照上级政策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报名条件为已参加北京市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自主招生分考生报名、学院择优录取、社会公示并上报审批、正式录取等阶段。学院择优录取过程为:笔试、面试、核定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

四、总成绩评定方式

  总成绩(满分300分)=笔试(满分300分)×40%+面试(满分300分)×60%

  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主要考查考生文化课基础。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相关基本专业素质(包括理解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行为举止等),同时考查考生高中或中职阶段学习成绩、综合评价和获奖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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