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6 13:58:44

陕西能源职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510,在陕招生代码:812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于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由原陕西煤炭工业学校、西安煤炭卫生学校、西安煤炭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历经60多年发展,现有教职员工662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名,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备,图书资料馆藏丰富,设有11个教学系(部),开设各类专业44个,是省级公办示范高职院校,2017年39个招生专业涵盖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制造装备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等10大类专业及专业群。

  第五条办学地点:

  校本部: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邮编:712000

  医学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韩峪平峪路

  邮编:710613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以及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

  校本部:029-33665101、029-33665102、029-33665103

  传真:029-33665100

  医学校区:029-83955069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有省教育厅下达,学院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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