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思源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招生日程]

西安思源学院 2017-03-16 14:45:19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资格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一条 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网,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向我校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第十二条 测试考核

  考生于2017年3月8日至3月12日或3月20日至3月22日分两次在我校及我校指定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课和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测试成绩我校将在预录取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办报送。

  第十四条 我校于2017年3月8日至3月12日或3月20日至3月22日分两次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对应的考核科目的测试。

  普通高中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该测试由学校组织考官,通过面试、答题等方式开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及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计分。

  “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入学申请者,由我校自主命题和考核。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内容涉及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通过现场测试或由考生提供专业技能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进行综合计分。

  第十五条 预录取

  我校于2017年4月6日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报到注册

  入学申请者于2017年4月9日至4月14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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